赵红霞一审被判2年缓刑2年 表示不上诉(组图)

2013年06月28日14:33  人民网
重庆渝北区法院 重庆渝北区法院
旁听人员过安检 旁听人员过安检

  人民网重庆6月28日电(魏一东 胡虹)今日14时,重庆渝北区法院一审宣判肖烨、赵红霞、许社卿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。

  肖烨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有期徒刑10年;许社卿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有期徒刑4年;严鹏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3年6个月年;赵红霞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;谭琳玲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1年6个月;王建军因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1年6个月。

  各被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其中肖烨、许社卿、严鹏当庭表示上述;赵红霞、谭琳玲、王建军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
(原标题:赵红霞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表示不上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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